保平安 迎新年‖陆河公安捣毁一涉黄窝点 抓获15人 为全面净化社会风气,为人民群众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我局深入推进“保平安 迎新年”专项行动,重拳出击,于2月8日成功捣毁1涉黄窝点,抓获15人,刑拘1人,行政处罚11人。
2月7日,我局在工作中掌握到河田镇某酒店沐足城有涉黄问题,并通过缜密侦查掌握了该窝点的活动规律。2月8日凌晨,抓捕时机成熟,我局组织精干警力对该沐足城开展突击行动,现场抓获卖淫嫖娼涉案人员15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黄赌毒”违法犯罪行为极易引发社会治安问题
是滋生其他犯罪的毒瘤 陆河公安 始终保持“零容忍” 坚决严打整治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平安陆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