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024年3月1日至3日召开
2月22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事项,决定于2024年3月1日至3日在海城镇召开海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林海主持会议,副主任许信咏、马小玲、张武位、钟长道、陈岳文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小劲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海丰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审议通过海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海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通过海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通过海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程(草案);通过海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海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人员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海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海丰县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4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草案);听取和审议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及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审议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文件(草案)。
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刘永贺为海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林海颁发任命书。
列席会议的有:县监委、法院、检察院、县政府办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和海城镇、城东镇人大主席。
来源:海丰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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