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规定,广东省户籍的残疾人两项补贴领取对象,需在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主动申报资格认定,确定其当年是否符合补贴发放条件。补贴对象未进行资格认定或认定、复核不合格的,自情况发生的次月起,停止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申报方式上,领取补贴的残疾人,优先通过“粤省事”APP或微信小程序在线申报资格认定;也可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在已覆盖全省行政村(居)的“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上申报资格认定,或到在本省任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咨询办理。若残疾人本人不方便进行申报,可由家人或其他相关人员通过“粤省事”APP或微信小程序、“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进行代理申报。如因精神、智力残疾或其他身体原因无法自主完成资格认定申报的,可申请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提供上门入户调查认定服务。
补贴标准方面,2024年广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继续提升。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2023年每人每月195元提升至202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2023年每人每月261元提升至270元(部分地区残疾人两项补贴高于省定标准的,继续按当地已定补贴标准执行)。
■ 4种方式进行广东残疾人两项补贴年度资格认定申报:
一、“粤省事”APP或微信小程序办理
进入“粤省事”APP或微信小程序,首页搜索“两项补贴”,点击“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年度资格认定”,按提示操作进行资格认定。
若残疾人本人进行申报,点击【本人办理】进行申报。
若残疾人本人不方便进行申报,可以由家人或朋友协助,选择【帮他人办理】进行申报。
二、“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办理
在“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上,点击【我要办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
刷身份证后选择“本人办理”,点击“下一步”,完成人脸识别后即可查看认定结果。
若本人不方便进行操作,可以由亲朋好友协助,选择“他人办理”,填写申办人信息,点击“下一步”,进行人脸识别后完成资格认定。
三、现场窗口办理
残疾人可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到本省任一乡镇(街道)受理窗口咨询申报办理。
四、入户办理
如因精神、智力残疾或其他身体原因无法自主完成资格认定申报的,可申请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提供上门入户调查认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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