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查看: 28838|回复: 0

[海丰] 7家商家违规使用 “生鲜灯” 被处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1-2 10:3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月31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生鲜灯”回头看专项检查行动,防止“生鲜灯”反弹回潮,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112010.jpg



县市场监督管理执法队全面排查农贸市场生鲜肉、海鲜水产等销售主体,通过查看光源照度、亮度,对比自然光下产品色差等办法,辨别灯具是否对商品的感光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现场对7家违规使用“生鲜灯”的商家予以行政处罚,责令整改22家。行动中,执法队向经营者宣传《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科普正常照明设备要求,明确相关规定,让经营户了解使用“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醒并督促经营者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更换不合规照明灯具,坚决摒弃各类“生鲜灯”,还原肉类、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本色”,让广大消费者买得安心、吃得放心。

来源:海丰县融媒体中心



楼主热帖
[热点资讯] 甘肃天水幼儿血铅异常来源查明 系后厨违规添
[热点资讯] 韦东奕晋升北大长聘副教授?校方回应:按学校
[城事报料] 汕尾医保异地就医住院报销新政策来啦
[热点资讯] 多地查摆年轻干部玩心重、混日子、说话随意、
[城事报料] 严禁野泳、野钓!这个村发出公告…
[城事报料] 汕尾1.8万名学子迎战高考,全城化身暖心“陪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