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万物2012 发表于 2013-11-15 01:46:22

掩盖了报案人之一(原法人代表)陈木强的报案事实。

天地万物2012 发表于 2013-11-22 02:18:40

法律正道是沧桑

天地万物2012 发表于 2013-12-2 00:35:08

请问各位网友,对“高血压3级”取保候审是否合法?公安局、检查院至今不回复?受害人要求司法解释应该找那个合适?

天地万物2012 发表于 2013-12-10 01:10:15

法律正道是沧桑

天地万物2012 发表于 2013-12-12 13:54:17

‘土豪’

EndlessYY 发表于 2013-12-12 16:44:42

楼主可否出示当年的贷款协议?按理说96年贷款15万这么大的数字,至今才来说归还有点说不过去咯。

天地万物2012 发表于 2013-12-13 00:00:43

EndlessYY 发表于 2013-12-12 16: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可否出示当年的贷款协议?按理说96年贷款15万这么大的数字,至今才来说归还有点说不过去咯。

楼主这么关心?可以到网上搜索有关银行的帖子,就有农行的《抵押借款契约》可见了,保你如愿。

天地万物2012 发表于 2013-12-21 23:12:17

法律正道是沧桑

天地万物2012 发表于 2014-1-2 00:29:38

以权代法

天地万物2012 发表于 2014-1-12 01:53:26

真案假办

天地万物2012 发表于 2014-1-29 00:58:28

法律为何是沧桑

天地万物2012 发表于 2014-2-12 02:23:39

法律为何是沧桑

天地万物2012 发表于 2014-5-1 02:13:13

汕尾检察已告知维护海丰检察错误的行为

天地万物2012 发表于 2015-5-27 13:08:32

冷眼观世界 发表于 2015-5-28 11:34:57

wxkfeng 发表于 2013-10-21 13:08
政府不出来说话,如果政府没错更应该出面澄清,
如果如楼主所说的,那么政府这种行为,只会丧失公信力。

政府可以在“官”字充分利用了。上下口,说得让你无言以对,毫无办法!既然有涉嫌诈骗事实,却不构成诈骗犯罪???这是什么逻辑?最后一句话,一切当官的说了算????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是在当“官“的”确定“的”合法“才算”合法“的。

風清揚 发表于 2015-5-30 09:42:01

本帖最后由 風清揚 于 2015-5-30 09:56 编辑

楼主可向上级汕尾市检察院提出申诉或复核,对汕尾市检察院处理结果不满可向广东省检察院再提起申诉或复核,认为案件经办人员存在包庇等违法行为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及巡视组举报

風清揚 发表于 2015-5-30 09:58:22

本帖最后由 風清揚 于 2015-5-30 10:01 编辑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二百九十九条 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应当立案复查。被害人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作出决定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申诉 材料连同案卷一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受理。

第三百条 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不服,收到不起诉决定书 超过七日后提出 申诉的,由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受理,经审查后决定是否立案复查。

第三百零一条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对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的申诉进行复查后,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复查决定,案情复杂的,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控告申诉部门应当提出复查意见,报请检察长作出复查决定。复查决定书应当送达被害人和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经复查作出起诉决定的,应当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交由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将复查决定抄送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出庭支持公诉由审查起诉部门办理。

風清揚 发表于 2015-5-30 10:53:06

不好意思,刚刚节取的是旧版,新版在这,意思还是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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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公示证据对《海丰县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认定对许锦兴不构成诈骗罪(无罪)是包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