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闻道 发表于 2014-3-18 22:27:11

回复陈治赠先生的《笔墨官司之我见》

本帖最后由 南海闻道 于 2014-3-18 22:39 编辑

                                  回复陈治赠先生的《笔墨官司之我见》

       我基本上同意陈治赠先生楼文的上述表达,对他的好意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其提出将涉嫌侵权的《人文志略》、《文学风貌》、《音乐、舞蹈、武术》、《民间风俗》、《旅游》等五册书籍进行重写的意见,表示完全赞同!但我对陈先生所说的“最好是将原有出版物的相关内容加以消化”,持保留意见。

      为了海陆丰历史文化的探究,为了海陆丰的文化历史的传承,我放弃了轻松的生活和娱乐时间,孤灯熬夜地进行查阅研究论证,然后进行艰苦的创作。有的确实是立足于公有公享遗产,譬如县志府志和古籍资料等,然后结合自己的阅读体验,由此付出了大量劳动时间和心血才写出来的。有的并不是立足于公有公享遗产,而是根据自己在渔盐区工作或生活的体验和民俗采风笔记,然后通过系统的论证研究而写出来的。有的是30多年来我通过搜集的多种海陆丰文人的孤本笔记、独家资料写出来的。可以这样说,有关汕尾疍民的历史和汕尾渔歌的背景风俗,我的作品是首位进行系统研究的原创作品;至于对汕尾民俗系统的研究,也是以我为主编的等人原创作品,发表在汕尾市第一本市志中。至于海丰县各寺庙的历史,例如金竹寺、云莲寺、羊蹄岭翦翠庵的第一本寺庙介绍,是各寺总理聘请我第一次编写的庵志,鸡鸣寺、莲花各处的温泉等也都是莲花山镇聘请我写出来的原创作品。有关诗词楹联历史文化也是二十年前由我任执行主编的原创作品。当然,凡是公有公享遗产的,大家都可以写有权写,问题是不要涉及抄袭剽窃。不仅内容跟原创作品一样,连记述的文字结构和语言风格跟原创作品基本一致。

      有人说,这仅是70字的借鉴,说得很轻巧。请问说这话的人,进行90以上的抄袭就是借鉴吗?李白的五言、七言诗才20字、56字,如果说这话的人,将李白的诗,写成是自己的作品,这是借鉴的行为吗?如果有人将你的作品写为他的作品,你会说他是借鉴吗?其实,是不是剽窃他人的作品,凡是公道正直或者有良心的文化人,看了我的对比资料之后,心里都会明白,都会主持公道的!即使这次涉及侵权的多位编者,都来电或者到我家承认抄袭事实和口头作出道歉!

      最后,我强烈要求销毁涉嫌侵犯我著作权的《人文志略》、《文学风貌》、《音乐、舞蹈、武术》、《民间风俗》、《旅游》等五册书籍。要求有关部门对我在申诉中要求的4点要求,作出明确及时的答复。我已向有关部门的现任领导提出了我的申诉,以及所附的原创与剽窃文章的对比资料。据了解,现任领导对此事很重视。至于如何解决此事,我正在等待回复,然后再决定是否聘请律师上诉维权。

lsw20030131 发表于 2014-3-18 22:35:35

销毁是不可能的了,再版时作些更改倒是可行{:5_155:}

南海闻道 发表于 2014-3-18 22:38:06

lsw20030131 发表于 2014-3-18 22: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销毁是不可能的了,再版时作些更改倒是可行

那只有诉讼这条路了!

没问题没问题 发表于 2014-3-18 22:54:39

痛了づ壹個人扛 发表于 2014-3-18 22:55:51

南海闻道 发表于 2014-3-18 22: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只有诉讼这条路了!

销毁未免可惜,建议折中处理,在书中增设一枚书签提到书中所引用的出处简介,并包个红包意思!一

缘来缘去 发表于 2014-3-18 23:26:08

      对于有共同兴趣探究的同一命题,最好是将原有出版物的相关内容加以消化,用自己的感情语言重写。譬如写"得道庵"的人不少,但"得道庵"只有一座,其框架基本固定。能写她的人,对其渊源其经历其所处的环境等又有一致的共识。不同角度的文章肯定会产生似曾相识之感。我要是再写,会将能找到的相关文章都找来一读,吸纳精华,挖掘新素材,用自己的感情语言表述。
      笔墨官司何时体?吁请相关人员高姿态,相关部门出面协调。

俦佬仇 发表于 2014-3-18 23:39:55

这样的“文化工程”实际是“砍树工程”(印刷要用纸,纸来自木材)。

普陀居 发表于 2014-3-19 00:52:53

两个班子共同研究海陆丰历史文化,许多课题的内容、资料势必有重复的地方,比如海陆丰的人文志略,是两个创作班子各自独立找资料重复研究,还是干脆彼此大大方方的资源共享为好呢?我个人倾向后者。
我这不是不尊重原创者的知识产权,而是认为要提高文化研究的效率和质量,文化学者之间应该互通有无,互相促进,这样才能达到互相提高,共同进步的结果,而且也减少许多低效、重复的研究过程。

叶先生为了搞研究“放弃了轻松的生活和娱乐时间,孤灯熬夜地进行查阅研究论证,然后进行艰苦的创作”这个过程是难能可贵的,稍有文化的人都能理解此中滋味甘苦,我个人对叶先生的艰苦创造也充满敬意。
但是,这里有个问题,叶先生吃过的苦是不是还要他人再吃一遍,还是叶先生干脆大度的把研究果实与他人分享(当然不是鼓励他人肆意抄袭、剽窃),让后者少吃一点苦,让后人站在自己的肩膀上继续探索为善?我个人还是倾向后者,可能这样更能显示叶先生的气度和胸襟,更能为后人所敬佩与仰止,可能这样更能促进和推动海陆丰历史文化研究的繁荣和进步。

所以我还是建议叶先生还是要适可而止,既然自己的作品被别人引用已成为事实,对方也道歉了,要求再版时备注说明即可,不必大动干戈。学问深时意气平,若把人家的书籍销毁了,虽得意一时,但仍授后世“器狭”之话柄。供参考!

普陀居 发表于 2014-3-19 00:55:25

说到创作借鉴,毛主席当年那首《七绝.为李进同志题所摄庐山仙人洞照》
   暮色苍茫看劲松,
   乱云飞渡仍从容。
   天生一个仙人洞,
   无限风光在险峰。
其实后两句“天生一个仙人洞,无限风光在险峰”是由《花荫露》第三回的开篇诗的前两句“天生一个神仙洞,无限风光在玉峰”化来的。
毛主席《七律•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的“天若有情天亦老”这句话原本出自李贺的诗《金铜仙人辞汉歌》。

我们是不是该指责毛主席抄袭、剽窃?

璜枫 发表于 2014-3-19 01:12:05

普陀居 发表于 2014-3-19 00:55
说到创作借鉴,毛主席当年那首《七绝.为李进同志题所摄庐山仙人洞照》
   暮色苍茫看劲松,
   乱云飞 ...

普陀兄这样解释就有误。问题现在是双方当事人都承认是一方抄袭另一方。被告人已认罪的问题。律师就不好再举证了。不然原告连你也骂咯。不相明天睡醒,闻道要发文反驳你了。注意哦。嘻嘻。

璜枫 发表于 2014-3-19 01:18:54

毛主席这案,基于原告已死,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宣判无罪。哈哈。建议不能与闻道兄咬文嚼字,不然会很惨。
今晚我是先来通风报信的。不是来跟你争论的。嘘。小声点。

普陀居 发表于 2014-3-19 01:30:55

璜枫 发表于 2014-3-19 01:12
普陀兄这样解释就有误。问题现在是双方当事人都承认是一方抄袭另一方。被告人已认罪的问题。律师就不好再 ...

谢谢通报。其实这场纠纷双方的是非对错,明眼人一看即知,心里有数,勿庸多论。 我现在感兴趣的是叶先生下一步将“得理不饶人”还是“见好就收”。如何抉择将彰显其真实涵养,吾拭目以待!

璜枫 发表于 2014-3-19 01:47:04

我谈三点。
一、叶先生,辛苦多年的文化知识财富,如不被尊敬,肆意抄袭。那今后谁还会浪费时间去研究。
二、要动用要借鉴,需与当事人打个招呼商量一下,该意思意思也要做在前面。大名你们出,稿酬你们进。陈老总不刚说了,名你出钱他收,没没钱还要瞎忙活,他可不干。所以说。现在要求以文学为副业的叶先生,不出名又不进财此等善举,你们都做不到,怎能如此要求叶先生呢。连当事人双方都承认事件了。外人就更不能指责叶先生肚量了。
三、我说丛书那些文人也真是的。原创还站着呢,就直白白的抄。政府让你们出名又赚钱也不花点心思捉摸一下修裁一下,左名右酬高兴,手也不扶就往坑里跳。活该。郑老大说的,学习文章要开动脑筋。

经一事,长一智。此事件刚好让汕尾文学界反思一下。未必是件坏事。



璜枫 发表于 2014-3-19 01:49:44

至于结果如何,正如普陀兄说的。拭目以待。

Sellars 发表于 2014-3-19 08:21:27

俦佬仇 发表于 2014-3-18 23: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样的“文化工程”实际是“砍树工程”(印刷要用纸,纸来自木材)。

支持环保!PS:除了课本,别的书就不要出了。

Sellars 发表于 2014-3-19 08:23:19

普陀居 发表于 2014-3-19 00: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到创作借鉴,毛主席当年那首《七绝.为李进同志题所摄庐山仙人洞照》
   暮色苍茫看劲松,
   乱云飞 ...

毛抄袭的多了去啦。以前没人敢说啫。

壹卓湯 发表于 2014-3-19 09:18:14

销毁就显得有点小家啦。这些书对我们来说也是你们这些文人留下来的文化财产,是海陆丰的印迹。叫他们署上你的名字,并在有关方面道歉就好了。退一步海阔天空,得饶人处且饶人。

壹卓湯 发表于 2014-3-19 09:24:54

普陀居 发表于 2014-3-19 00: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两个班子共同研究海陆丰历史文化,许多课题的内容、资料势必有重复的地方,比如海陆丰的人文志略,是两个创 ...

希望你以后赚的钱留点够吃三餐就好了,其余的拿出来与穷人共享,免得他人吃苦。你这种行动会得到别人的掌声的。
我认为你要借鉴可以,但你必须尊重人家的劳动成果。知识产权的保护难道你不懂?你前段时间不是老拿法律来说事?现在怎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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