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2人因山火肇事被公安控制,希望大家加强森林防火意识
汕尾市民网讯:当前,清明节将至,又值春耕大忙时节,因群众野外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呈现频发态势。3月22日,海丰县就因群众上山拜祖引起多起山火,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在执法中控制了造成大面岭山火的肇事者2人。据天气预报,近期气温干燥无雨,火险等级偏高。海丰县紧急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场)及县直有关单位,切实加强全县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和部署,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并呼吁广大群众上山扫墓,必须严格执行“三不准”的规定:“不准燃烧香烛、纸钱;不准燃放烟花、爆竹;不准携带易燃物品和火种上山。”对不遵守规定而引发山火的肇事者,将依法查处。
通讯:汕尾市民网(www.swsm.net)
供稿:市民网编辑部
通讯员:蔡晓辉
护林防火人人有责! {:5_142:} 上山扫墓,千万注意了!引发山火,对森林环境造成破坏,对人对己都不好! 清明前后更需加强防护和教育 {:5_142:}{:5_142:} {:5_142:} {:5_142:} {:5_154:}呼吁没什么效果的,风俗已经那么久了,你看别的地方扫墓,一束花,能有事吗 关注 {:5_146:}{:5_146:}{:5_146:} 最好带上灭火器 那女人的样子好可怜……祈求祖宗保佑,又怕礼节做不到,一直改变不了的陋习,又爱又恨。 想改行了,买个油桶,专门烧纸。:( 过火面积不大,希望能教育一下,然后从轻发落 {:5_142:} {:5_172:}烧纸钱,要买铁网围着,比较安全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