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视角 发表于 2016-2-26 14:49:50

未来,街区的道路、绿地、停车位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如何分配,还需要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和细分,绝对不可以是一个糊涂账。

神州视角 发表于 2016-2-26 14:50:01

去年今日在河婆 发表于 2016-2-25 22:16
推行街区制要有“软件”支撑。

对。说得不错{:4_102:}

神州视角 发表于 2016-2-26 14:50:31

小珊 发表于 2016-2-25 14:50
就是嘛,如何解决呢

一步一步来,不要急{:4_102:}。求财心不急

神州视角 发表于 2016-2-26 14:50:48

小珊 发表于 2016-2-25 14:50
对于新建的非封闭小区,相关权益如何划分要充分告知买房者。

但没有人呢愿意这样做

长相思 发表于 2016-3-4 15:23:01

刘小姐 发表于 2016-2-25 14:30
对。同意两位的意见

解决好停车问题、物业管理问题、环境问题、住宅区内公共空间等问题,是实现住宅街区化的前提。

长相思 发表于 2016-3-4 15:23:14

寂静 发表于 2016-2-25 11:39
“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开放封闭小区从一些单位大院开始,才有利于未来街区制的顺利推行。

既然打开小区涉及到业主的切身利益,在打开的过程中应该保障业主的参与权和话语权,要经过充分协商才能打开,不能仓促行事。对于新建的非封闭小区,相关权益如何划分要充分告知买房者。

长相思 发表于 2016-3-4 15:23:31

阿虹 发表于 2016-2-25 14:43
打开小区有很多好处,对于治理城市病有帮助,但在打开的过程中,难免会带来新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中央的《意见》已经明确,“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开放封闭小区从一些单位大院开始,才有利于未来街区制的顺利推行。

两儿最好 发表于 2016-3-4 15:48:46

寂静 发表于 2016-2-25 11:39
“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开放封闭小区从一些单位大院开始,才有利于未来街区制的顺利推行。

对。非常不错

珠联璧合 发表于 2016-3-4 16:23:21

解决好停车问题、物业管理问题、环境问题、住宅区内公共空间等问题,是实现住宅街区化的前提。

珠联璧合 发表于 2016-3-4 16:23:43

开放封闭小区从一些单位大院开始,才有利于未来街区制的顺利推行。

珠联璧合 发表于 2016-3-4 16:24:16

既然打开小区涉及到业主的切身利益,在打开的过程中应该保障业主的参与权和话语权,要经过充分协商才能打开,不能仓促行事。

珠联璧合 发表于 2016-3-4 16:25:51

缘来缘去 发表于 2016-2-25 23:13
开放封闭小区从一些单位大院开始,才有利于未来街区制的顺利推行。

对,说得不错

老根据地 发表于 2016-3-4 16:36:17

远航 发表于 2016-2-25 14:06
既然打开小区涉及到业主的切身利益,在打开的过程中应该保障业主的参与权和话语权,要经过充分协商才能打开 ...

对。说得不错{:4_102:}

老根据地 发表于 2016-3-4 16:36:27

远航 发表于 2016-2-25 14:06
对。说的没错

同感。支持{:4_102:}

老根据地 发表于 2016-3-4 16:36:41

刘小姐 发表于 2016-2-25 14:30
解决好停车问题、物业管理问题、环境问题、住宅区内公共空间等问题,是实现住宅街区化的前提。

是滴。{:4_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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