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视角
发表于 2016-2-26 14:49:50
未来,街区的道路、绿地、停车位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如何分配,还需要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和细分,绝对不可以是一个糊涂账。
神州视角
发表于 2016-2-26 14:50:01
去年今日在河婆 发表于 2016-2-25 22:16
推行街区制要有“软件”支撑。
对。说得不错{:4_102:}
神州视角
发表于 2016-2-26 14:50:31
小珊 发表于 2016-2-25 14:50
就是嘛,如何解决呢
一步一步来,不要急{:4_102:}。求财心不急
神州视角
发表于 2016-2-26 14:50:48
小珊 发表于 2016-2-25 14:50
对于新建的非封闭小区,相关权益如何划分要充分告知买房者。
但没有人呢愿意这样做
长相思
发表于 2016-3-4 15:23:01
刘小姐 发表于 2016-2-25 14:30
对。同意两位的意见
解决好停车问题、物业管理问题、环境问题、住宅区内公共空间等问题,是实现住宅街区化的前提。
长相思
发表于 2016-3-4 15:23:14
寂静 发表于 2016-2-25 11:39
“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开放封闭小区从一些单位大院开始,才有利于未来街区制的顺利推行。
既然打开小区涉及到业主的切身利益,在打开的过程中应该保障业主的参与权和话语权,要经过充分协商才能打开,不能仓促行事。对于新建的非封闭小区,相关权益如何划分要充分告知买房者。
长相思
发表于 2016-3-4 15:23:31
阿虹 发表于 2016-2-25 14:43
打开小区有很多好处,对于治理城市病有帮助,但在打开的过程中,难免会带来新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中央的《意见》已经明确,“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开放封闭小区从一些单位大院开始,才有利于未来街区制的顺利推行。
两儿最好
发表于 2016-3-4 15:48:46
寂静 发表于 2016-2-25 11:39
“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开放封闭小区从一些单位大院开始,才有利于未来街区制的顺利推行。
对。非常不错
珠联璧合
发表于 2016-3-4 16:23:21
解决好停车问题、物业管理问题、环境问题、住宅区内公共空间等问题,是实现住宅街区化的前提。
珠联璧合
发表于 2016-3-4 16:23:43
开放封闭小区从一些单位大院开始,才有利于未来街区制的顺利推行。
珠联璧合
发表于 2016-3-4 16:24:16
既然打开小区涉及到业主的切身利益,在打开的过程中应该保障业主的参与权和话语权,要经过充分协商才能打开,不能仓促行事。
珠联璧合
发表于 2016-3-4 16:25:51
缘来缘去 发表于 2016-2-25 23:13
开放封闭小区从一些单位大院开始,才有利于未来街区制的顺利推行。
对,说得不错
老根据地
发表于 2016-3-4 16:36:17
远航 发表于 2016-2-25 14:06
既然打开小区涉及到业主的切身利益,在打开的过程中应该保障业主的参与权和话语权,要经过充分协商才能打开 ...
对。说得不错{:4_102:}
老根据地
发表于 2016-3-4 16:36:27
远航 发表于 2016-2-25 14:06
对。说的没错
同感。支持{:4_102:}
老根据地
发表于 2016-3-4 16:36:41
刘小姐 发表于 2016-2-25 14:30
解决好停车问题、物业管理问题、环境问题、住宅区内公共空间等问题,是实现住宅街区化的前提。
是滴。{:4_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