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cle1993
发表于 2017-4-1 11:01:14
lsw20030131 发表于 2017-4-1 10:3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 ...
无证驾驶无牌证摩托还要跟交警认真讨论开条问题,那交警认真起来就要拘留人了,凡事想想后果,有句话说得对,自己不违法,怕什么交警!但违法了,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也就算了!
uncle1993
发表于 2017-4-1 11:04:44
lsw20030131 发表于 2017-4-1 10:3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 ...
我们自己先要合法,对交警才能说大声话!
lsw20030131
发表于 2017-4-1 11:09:41
uncle1993 发表于 2017-4-1 11:01
无证驾驶无牌证摩托还要跟交警认真讨论开条问题,那交警认真起来就要拘留人了,凡事想想后果,有句话说得 ...
不要先入为主,更不能以执法之名威胁当事人。1、不是所有被扣留的摩托车辆都是无牌无证的,2、有些违法车辆是要经检验、认定才可能适用对当事人拘留的。3、法律明文规定的执法规范,容不得执法人员凭个人意愿随意变更。
uncle1993
发表于 2017-4-1 11:16:08
lsw20030131 发表于 2017-4-1 11:09
不要先入为主,更不能以执法之名威胁当事人。1、不是所有被扣留的摩托车辆都是无牌无证的,2、有些违法车 ...
我们跟交警是争不完的,开无牌车,永远那么麻烦,购买合法车上牌入户,确实给自己很多方便,我所有证件都齐全,交警他要扣也扣不了我啊,对不对?
lsw20030131
发表于 2017-4-1 11:18:46
uncle1993 发表于 2017-4-1 11:04
我们自己先要合法,对交警才能说大声话!
觉得你很搞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说明此法是群众与交警应当共同遵守的法则,那为什么要说“我们自己先要合法,对交警才能说大声话!”{:6_202:}
lsw20030131
发表于 2017-4-1 11:22:20
uncle1993 发表于 2017-4-1 11:16
我们跟交警是争不完的,开无牌车,永远那么麻烦,购买合法车上牌入户,确实给自己很多方便,我所有证件都 ...
开无牌车当然不好,这个不用争议,也不要存侥幸心理。但交警的执法行为一定要合法合规。
uncle1993
发表于 2017-4-1 11:25:11
lsw20030131 发表于 2017-4-1 11:18
觉得你很搞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 ...
你误会我的本意了,我在建议大家合法上路,不怕交警,不是交警可以违法我也可以违法,我合法交警也要合法,那整个社会都不和谐了,我的意思是先做好自己!
uncle1993
发表于 2017-4-1 11:30:59
lsw20030131 发表于 2017-4-1 11:22
开无牌车当然不好,这个不用争议,也不要存侥幸心理。但交警的执法行为一定要合法合规。
建议一下大家也好,因为很多人不像我们那么自觉,我们汕尾因为很多人购买来路不明的车,所以盗抢才会那么多,有需求才有市场,盗抢最后还是卖回我们汕尾,我的意思大家都自觉,那不是更好嘛
清卿亦倾
发表于 2017-4-1 16:25:16
lsw20030131 发表于 2017-4-1 11:09
不要先入为主,更不能以执法之名威胁当事人。1、不是所有被扣留的摩托车辆都是无牌无证的,2、有些违法车 ...
赞成你的观点
金三胖
发表于 2017-4-1 16:25:57
uncle1993 发表于 2017-4-1 11:16
我们跟交警是争不完的,开无牌车,永远那么麻烦,购买合法车上牌入户,确实给自己很多方便,我所有证件都 ...
执法者更要以身作则
我爱罗
发表于 2017-4-1 17:28:15
电动车呢?怎么上牌上证?
说了那么多,电动车的问题还是没能解决
缘来缘去
发表于 2017-4-1 17:49:49
本帖最后由 缘来缘去 于 2017-4-1 17:53 编辑
衷心感谢网友关注,欢迎理性讨论、批评。
拙文要点:
一、国产、合资、走私、组装等两轮摩托车的公开买卖,公平交易,官方对此不置可否以及对两轮摩托车无证无牌上路的默许。使两轮摩托车无证无牌上路成为“合理合法”的普及。
二、民间的两轮摩托车,绝大多数是公民合理合法取得的私有财产。警方扣车没有发给“扣留条”,意味着对无证无牌两轮摩托车的整治,就是一律没收!这种做法,是违法还是适法?必须探究。
所有权人没有被扣车的依据,找谁主张权利?
三、一律没收的做法,是试图一劳永逸彻底“禁摩”。说到底是懒政的典型。
期待相关部门疏理分类,区别对待,逐步规范,引上正轨。
合理合法一词使用了2次。第一次是加了双引号,用于两轮摩托车无证无牌上路。第二用于私有财产。
缘来缘去
发表于 2017-4-1 18:20:07
lanjk001 发表于 2017-4-1 02:44
看了老师的帖跟评论,弱弱问一句,跟交警要扣车条?那是不是也要找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交警噬无忌惮的搬车 ...
多谢关注!{:handshake:}
拙文要点之一:警方扣车没有发给“扣留条”,意味着对无证无牌两轮摩托车的整治,就是一律没收!这种做法,是违法还是适法?必须探究。所有权人没有被扣车的依据,找谁主张权利?
缘来缘去
发表于 2017-4-1 18:32:53
uncle1993 发表于 2017-4-1 03:26
请作者搞清楚!1:海丰非“禁摩”,是查扣无牌无证车辆,作者别与总理说的话擦边球!2:法律不允许购买无牌 ...
无论是在商铺还是在修配铺购买摩托车,都是公开公平的买卖。当属合理合法取得的私有财产!到目前为止,市场上公开摆卖的摩托车,没有规定要办理好牌证才能销售。因而公民购买的摩托车,几乎都没有法定牌证。
多谢关注,多加交流。{:handshake:}
Sellars
发表于 2017-4-1 23:14:04
汕尾雷锋牺牲了?这是律师和老砖家的胜利,个见,个见!
lsw20030131
发表于 2017-4-2 10:39:47
Sellars 发表于 2017-4-1 23:14
汕尾雷锋牺牲了?这是律师和老砖家的胜利,个见,个见!
愚猜雷老师不会这么轻易就牺牲的吧,不久还会复活滴。个见,个见!{:6_182:}
Sellars
发表于 2017-4-2 11:45:57
lsw20030131 发表于 2017-4-2 10:39
愚猜雷老师不会这么轻易就牺牲的吧,不久还会复活滴。个见,个见!
同意阁下看法,一个雷锋倒下去,千万个雷锋站起来,也是个见,个见!{:lol:}
止战之殇
发表于 2017-4-2 16:33:11
Sellars 发表于 2017-4-2 11:45
同意阁下看法,一个雷锋倒下去,千万个雷锋站起来,也是个见,个见!
{:t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