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农村在稳慎中丰富宅基地权能
要丰富宅基地权能及其多样化实现形式。目前在农民宅基地权利体系中,占有和使用权行使已经比较充分,但收益权尚未有效发挥。原因是宅基地流转范围受到严格管控,不具备形成真实完善的宅基地市场。
同时,宅基地用益物权中也不包括处置权,随着宅基地由农民居住保障功能向财产功能转变,允许农户对宅基地拥有适当的处置权才能彰显其收益权能。
从各地试点情况看,大多数地方在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框架下,赋予了农户宅基地一定收益和处置权,但实践效果并不理想。究其原因,大多数地区都将宅基地处置权限制在村域范围内,缺乏增值收益的支撑,权能难以实现。
因此,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除了赋予农民宅基地完整且充分的权能外,还必须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基础上,探索实现权能多元化市场化实现方式。
对此,汕尾需要采取突破性举措,思路是三权分置、差别赋权;立足存量、先房后地;保障居住、拒绝投机。
“三权分置、差别赋权”就是在落实集体所有权、保障农户资格权基础上,着力放活农民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赋予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不同的向外部人员流转空间。“立足存量、先房后地”就是着力提高存量农房和宅基地利用率,优先扩大现有农民住房财产权对外流转的空间、稳慎扩大宅基地使用权对外流转的空间。
“保障居住、拒绝投机”就是满足外来的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实际居住需求,同时要防止资本圈地和游资炒作。
很有意思的一篇文章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