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雨33 发表于 2020-12-27 22:36:53

让“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本帖最后由 清雨33 于 2020-12-28 00:07 编辑

       群众利益无小事,村(社区)干部等基层干部直面群众,担负政策“最后一公里”的落实,其作用不容小觑。然而,制度不健全和监管不到位等因素容易滋生出苍蝇式的“微腐败”,甚至出现“小官巨腐”的现象,伤害了群众对党的感情与信任,破坏了党的执政根基。       基层不牢,地动山摇。如何才能治理这类腐败现象,将 “微权力”关过“笼子里”?笔者认为要打好“组合拳”,让“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要选优配强村级班子。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容易导致村干部队伍管理的“宽、松、软”,要注重从现任村干部、本村致富能手、专业大户、民营企业家等人员中挖掘选用村级干部,选拔出一支政治可靠、素质优良、群众认可、年轻实干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队伍,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要加强法纪教育。村级事务大多直接牵涉到群众的切实利益,需有一定的程序的意识,要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党性教育、法纪教育和业务培训,使其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观念,在为民办事上做到程序规范、公正透明,让群众信服。       要织密监督网。一要不断擦亮乡镇纪检的监督“探头”,确保村(社区)干部的一举一动在阳光下进行;二要利用巡察利剑,推进村级巡察工作,形成强力震慑,消除极少数基层干部的侥幸心理;三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让“苍蝇”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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