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牙泉 发表于 2021-8-22 10:13:06

再出硬招!3人被行拘...

本帖最后由 市民网-客服 于 2021-8-22 10:35 编辑

为了强力推进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彻底解决涉摩电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陆丰公安再出硬招!
第一大招:“天眼”抓拍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没有遇到交警就没事?別太天真了!陆丰公安利用“天眼”智慧视频监控系统抓拍违法行为通过人脸识别系统从而使交通违法人员尽收眼底你的任何交通违法行为将逃不过警方的“天眼”!



无论是驾驶或是乘坐摩托车都必须佩戴头盔别妄图混入车流中警察蜀黍照样识别出你的脸
不戴头盔、超载、无证驾驶被“罚”他们都提前“尝鲜”了
8月20日,陆丰市公安局充分发挥智慧新警务效能,通过视频巡查,查获三名未佩戴头盔、无证驾驶人员。


#1时间:8月17日16时41分地点:甲子镇光明路西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无证驾驶摩托车违法人员:王海尧(男,39岁,陆丰甲子镇人)

#2时间:8月17日16时46分地点:甲子镇光明路西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无证驾驶摩托车违法人员:郑粤聪(男,25岁,陆丰甲子镇人)

#3时间:8月17日13时26分地点:甲子镇光明路西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无证驾驶摩托车、超载违法人员:肖李慧(女,36岁,陆丰甲子镇人)

目前,陆丰市公安局分别对王海尧、郑粤聪、肖李慧处以罚款 ,并处行政拘留处罚。
第二大招:最严厉的曝光模式陆丰交警将通过电视、网络媒体户外LED大屏幕等对交通违法人员进行全面曝光
你的“光辉形象”还会生成海报张贴在街头巷尾被过往的行人一览无余

第三大招:宣传劝导模式 陆丰市公安局设置46个劝导岗点在辖区主次干道、路口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对轻微交通违法的人员予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让违法人员充当劝导员代替罚款处罚
在此,我们奉劝屡教不改者,别在您精彩的人生中留下不光彩的一页。为了您和他人的平安、幸福,请您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共同打造我市平安和谐、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温馨提示
驾驶摩托车请牢记: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来源:陆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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