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谎报警情被抓...
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时,打110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时,打110身处危难需要救助时,打110110报警平台是宝贵的社会公共资源广大市民群众应合理、合法使用谎报警情不仅是对公共资源的浪费更是严惩不贷的违法行为!
近日陆丰西南镇一男子酒后虚构警情向公安机关报假警严重影响了“110”的正常工作被陆丰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2021年12月13日,陆丰公安西南派出所接110转来警情:群众林某(男,53岁,西南镇人)报警称自家耕地被他人霸占,无法进行耕种,要求公安进行处理。接警后,西南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查。
民警到达现场后,经过多方走访调查取证,发现报警地点并没有林某所说的情况发生。民警便前往报警人林某家中,发现其醉酒熏熏。随即,办案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待其醒酒后进行审讯。
经查,林某于12月13日当天,多次拨打报警电话及派出所电话,谎报警情,是喝醉酒后故意捣乱行为。同时,在审讯中得知,林某几个月前,在醉酒后曾向公安机关报假警,谎称自己被他人抢走24万元。
目前,违法嫌疑人林某对自己谎报警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被陆丰公安依法处予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谎报警情不仅挤占浪费了公共资源,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还让真正有需要的群众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来源:平安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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