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疾控近期疫情防控重要提醒!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汕尾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群众1. 全国重点地区来(返)汕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2.加强主动报备报告● 近7天内有新冠本土疫情城市旅居史的来(返)汕人员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入汕,在入汕前请通过微信“善美村居”小程序中的“入汕报备”或拨打村(社区)电话进行报备,并在抵汕12小时内向所在社区、单位或酒店报备。市民接到电话、短信、健康码异常等涉疫风险提示时,请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 所有省外来(返)汕货车司机及司乘人员在来(返)汕前需提前24小时通过微信“善美村居”小程序中的“入汕司机报备码”向目的地作业场所主动报备车辆车牌号、计划抵汕时间,以及全部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情况,作业场所需向属地村(社区)报告, 抵汕后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
3.全面实施“落地检”旅客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我市高速公路出口、高速服务区等均设有便民核酸服务点。往来旅客、货车司机、自驾游司乘人员等从外市抵达汕尾后,请主动进行免费核酸检测。
4.强化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 (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期间主动向医生报告7天内旅居史。
5. 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广大市民群众要做好个人防护。在人员密集场所、密闭公共场所、搭乘公共交通时,要佩戴好口罩。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吃熟食、用公筷、常清洁等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配合防控措施。
6.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员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及早完成全程、加强免疫接种,保护自己和家人,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7.市民出行尽量避开疫情相关地区近期非必要不赴新疆,西藏,内蒙古,河南郑州,黑龙江绥化,重庆,甘肃兰州,青海西宁,河北石家庄,陕西榆林,山西大同、忻州,湖北武汉,广州,佛山顺德,湛江廉江等发生疫情的地区开展旅游、探亲等活动。
8.强化四方责任落实强化个人、单位、属地、行业“四方责任”,推进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娱乐场所等密闭、半密闭场所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强化清洁通风消毒,落实测温、扫场所码,督促规范佩戴口罩,倡导查验核酸48小时阴性证明。
疫情期间,每位市民都要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因瞒报、谎报、迟报等引发疫情风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防控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进行动态调整。
健康管理方式要求居家隔离:1.最好单独居住。如与家人同住,应单人单间,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2.与其他家庭成员近距离接触时,必须规范佩戴口罩。3.每天早、晚各测一次体温。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应及时报告社区管理人员。4.配合工作人员上门核酸采样。5.居家隔离人员和共同居住者在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外出,因就医等外出需专人专车、做好个人防护。6.保持居室勤开窗通风,做好家居日常清洁及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的消毒。7.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
居家健康监测:1.选择在通风较好的房间居住,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2.每天早、晚各测一次体温。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3.根据防控要求配合完成核酸检测。4.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5.保持居室勤开窗通风,做好家居日常清洁和消毒。6.尽量避免与家人近距离接触,提倡分餐制。
高、低风险区查看方法
【扫描下方葵花码】
入汕货车司机报备码【省外来(返)汕货车司机及司乘人员请扫描下方葵花码进入报备页面】
来源 : 汕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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