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骨头 发表于 2023-2-28 09:55:39

邓某越、庄某权被拘...

【海丰反诈】二名男子出售电话卡被违法犯罪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拘留!
为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进一步提高全民反诈意识牢牢守住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海丰公安特别推出“海丰反诈”专栏敬请关注

根据市县两级公安反诈部门研判,2023年2月22日,陶河派出所将涉嫌出售、出借电话卡的嫌疑人邓某越、庄某权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违法行为人邓某越于2023年2月20日、21日期间,先后将4张办理好的实名登记电话卡卖给杨某匡(在逃)使用,从中获利300元。违法行为人庄某权于2023年2月21日,用其身份证购买5张手机卡,后以每张50元的价钱卖给杨某匡(在逃)使用,从中获利250元。
经国家反诈平台有关数据显示,邓某越、庄某权出售给杨某匡的电话卡多次进行主叫呼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邓某越、庄某权处行政拘留15日,没收违法所得,分别处以罚款3000元、2500元。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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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警方将持续保持
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零容忍、零懈怠重拳出击、利剑出鞘守护辖区群众的幸福安宁
警方提醒非法出售、出借银行卡、电话卡为他人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广大群众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电话卡、银行卡,禁止出售、出租、出借,坚决不做犯罪分子的“帮凶”。来源:平安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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