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小情话
发表于 2012-7-13 13:11:23
看此地是梅陇怡丰街尾
欲哭无泪
发表于 2012-7-22 18:15:56
人在做!天在看啊!!!!!!!!{:4_106:}
小兔-台灣美妝
发表于 2012-7-23 00:10:51
{:5_164:}可怜啊
一个人de习惯
发表于 2012-7-23 09:08:04
lxq 发表于 2012-5-23 15: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当时看到那贴时,就想,为什么要用这方法来找凶手?生下来孩子多可怜?
我说这话时,我朋友就笑我,说他 ...
最大的受害人!是这个小孩子!
你好··
发表于 2012-7-31 19:48:07
{:5_142:}
chuntangre1
发表于 2012-8-1 08:51:45
天理何在。{:5_172:}
我叫杨政
发表于 2012-8-1 10:38:57
{:5_174:}
海丰钉螺
发表于 2012-8-20 10:51:26
{:4_102:}
天蓝8899
发表于 2012-8-20 11:38:07
现在的事情怎么样了··处理 了吗????
信德尚品
发表于 2012-8-24 11:26:24
{:4_133:}
汕闽人0660
发表于 2012-8-25 00:13:10
{:6_182:}
嗳舆自由
发表于 2012-9-5 01:43:16
杯具……
叶国义
发表于 2012-12-2 12:11:20
{:5_180:}
终结战士
发表于 2012-12-7 14:54:05
相关部门要做人5做人?
叶国义
发表于 2012-12-13 16:59:25
生下小孩,是母亲或者其家属的选择,她们应该负起这个小孩生下来后的责任,现在的技术提取dna根本不用等小孩生下来,做穿刺就可以了。公安机关有了dna这个最有力的证据,对确定犯罪嫌疑人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这个也不一定就马上能确定,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有dna数据入库,需要提取嫌疑对象的dna进行比对,本案中有了嫌疑对象,进行比对就比较容易,要不然不可能将该村所有的男人都去提取dna然后拿去比对吧,有了对象,也要找得到人,莫说还未确定,确定身份后在逃的人还不是有很多,抓不到人,一切都无从说起。。。
海城市民
发表于 2013-2-26 11:46:17
{:4_102:}
1345
发表于 2013-2-26 14:40:32
{:5_142:}
toby
发表于 2013-3-4 15:00:14
再一次看到这件事,穷人难道就“无法可依”了?又一次看到社会中各种黒暗,包括官道,人道的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