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zysw
发表于 2015-5-18 15:27:50
无言的凝眸 发表于 2015-5-18 15:08
我就日你家三个人:你老妈,你老婆,你女儿
我会照顾好你老婆和女儿的,安心走吧,不送。
无言的凝眸
发表于 2015-5-18 15:33:22
swzysw 发表于 2015-5-18 15:27
我会照顾好你老婆和女儿的,安心走吧,不送。
不要在汕尾市民网乱吠了,想展示一下你的文字功底?还不如一瘸一拐走出去呼吸新鲜空气(难道腿脚不好使???),不要老喜欢你所谓的“口诛笔伐”,算了,不要在这继续污染汕尾市民网页了
swzysw
发表于 2015-5-18 15:37:15
到底是谁在乱吠,污染空气?
都说了,如认为有违法违规问题,请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举报。你没凭没据在这乱咬人还得理了
短发的女孩
发表于 2015-5-18 15:58:30
swzysw 发表于 2015-5-18 15:24
就是,如果认为有违规违法行为,应依法向政府职能部门举报。
{:4_102:}在理。
短发的女孩
发表于 2015-5-18 16:02:59
无言的凝眸 发表于 2015-5-18 13:20
版主无知!无耻!无脚!无知表现: 无知1、上网查一查广东的“三旧”实验,你就明白“三旧”的流程!你以为 ...
是否改造是取决于村民意向的,多数人同意你们反对也是没用的。如果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应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举报。楼主这样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可有些不妥哦。
短发的女孩
发表于 2015-5-18 16:05:00
无言的凝眸 发表于 2015-5-18 15:12
据别人说,发帖子的这个人是原村屁干部的儿子(客家话:愚子)
是谁发的帖无关紧要,重点是要有理有据。
短发的女孩
发表于 2015-5-18 16:08:40
陶神园 发表于 2015-5-18 15:11
看来看去我觉得是你们内部没有调解好。
据我所知,确实是村民小组内部矛盾所致。如按帖中所述有2/3支持,那么存在1/3中有人反对也是很正常的事。
有关部门部长
发表于 2015-5-18 16:08:42
打倒一切贪官污吏
无言的凝眸
发表于 2015-5-18 16:19:04
有关部门部长 发表于 2015-5-18 16:08
打倒一切贪官污吏
对
无言的凝眸
发表于 2015-5-18 16:21:05
短发的女孩 发表于 2015-5-18 16:08
据我所知,确实是村民小组内部矛盾所致。如按帖中所述有2/3支持,那么存在1/3中有人反对也是很正常的事。
先不说三分之二的人员签名是否有猫腻,但广东省三旧指引里,为了进一步保障利益攸关方(村民)的利益,要征得村民90%吧
无言的凝眸
发表于 2015-5-18 16:21:40
短发的女孩 发表于 2015-5-18 16:08
据我所知,确实是村民小组内部矛盾所致。如按帖中所述有2/3支持,那么存在1/3中有人反对也是很正常的事。
你说呢小女孩
swzysw
发表于 2015-5-18 16:26:23
无言的凝眸 发表于 2015-5-18 16:21
先不说三分之二的人员签名是否有猫腻,但广东省三旧指引里,为了进一步保障利益攸关方(村民)的利益,要 ...
广东省三旧改造要求的标准是2/3通过。你说的90%是广州市2012年的文件,仔细看看文件再说好不好。
swzysw
发表于 2015-5-18 16:29:48
有关部门部长 发表于 2015-5-18 16:08
打倒一切贪官污吏
是要打倒一切贪官污吏,但也要分清楚青红皂白。:handshake
swzysw
发表于 2015-5-18 16:30:29
短发的女孩 发表于 2015-5-18 16:02
是否改造是取决于村民意向的,多数人同意你们反对也是没用的。如果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应依法向相关职能部 ...
{:4_102:}
无言的凝眸
发表于 2015-5-18 16:51:21
swzysw 发表于 2015-5-18 16:29
是要打倒一切贪官污吏,但也要分清楚青红皂白。
严查原村干部的贪腐罪状
无言的凝眸
发表于 2015-5-18 16:56:52
swzysw 发表于 2015-5-18 16:26
广东省三旧改造要求的标准是2/3通过。你说的90%是广州市2012年的文件,仔细看看文件再说好不好。
1、拿出你的证据来(汕尾市第一个三旧改造项目的红头文件);2、村民的同意签名是否有猫腻,别人已经帮我放在论坛里了(你自己看个清楚)3、真理越辩越明,你身为原村干部的愚子,你那该死的老人现在变成了“在野派”,就放你这头先锋狗出来这到处吠,目的很明显:就是想混淆视听,制造舆论气氛,实则掩盖事实,转移你老头子“在位”时的种种出卖村民利益的恶状。
无言的凝眸
发表于 2015-5-18 17:01:05
认真看帖子的人,就一定知道你的身份:粉围原村干部的愚子,记得,是原村干部。原来的,只是暂时安全,肃贪行动还没有到达镇村这一步,我想这离你老头子锒铛入狱的日子不远了,哈哈哈哈。
swzysw
发表于 2015-5-18 17:14:02
无言的凝眸 发表于 2015-5-18 16:56
1、拿出你的证据来(汕尾市第一个三旧改造项目的红头文件);2、村民的同意签名是否有猫腻,别人已经帮我 ...
{:6_209:}有证据你就直接贴上了,光说不练有用吗?
我举报吴等联河村委会干部非法买卖土地和海丰县国土局违法违规办证是2012年初,至今数年了,2014年海丰县公安局经调查取证后给予了书面答复,经常在市民网的网友应该都有所了解。
三旧改造是2011年初签订的,村民一直没有异议。自2014年吴的事被定性后,突然就多了那么多问题,你说到底是谁在混淆视听,是谁在掩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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