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涵四海
发表于 2016-5-19 14:08:35
文人观点不同有争论是正常的,也是有益于自已有益于社会的。有争论才有进步。问题是争论要保持理性和修养,不得诋毁他人,侮辱他人人格,切记,王安石与司马光不同见政之争,是文人之争的典范,值得大家学习对照改进。不反对郑陈之争的继续,但希望双方保持文人风范,不可再用诋毁之言,要争而有义,争而有礼,争而有智。
郑溢涛
发表于 2016-5-19 14:17:21
楼主心太好,要当和事佬。
应知正邪争,总是难和好!
把公共导向的论争看成个恩怨,楼主你就得再练眼了!
仁涵四海
发表于 2016-5-19 14:19:28
Sellars 发表于 2016-5-19 13:53
张三丰对张翠山说“这正邪两字,原本难分,正派弟子倘若心术不正,便是邪徒;邪派中人只要一心向善,便是正 ...
有道理
郑溢涛
发表于 2016-5-19 14:22:07
仁涵四海 发表于 2016-5-19 14:08
文人观点不同有争论是正常的,也是有益于自已有益于社会的。有争论才有进步。问题是争论要保持理性和修养, ...
跟他们讲司马光王安石,多余的!
楼主心太好,要当和事佬。
应知正邪争,总是难和好!
把公共导向的论争看成个恩怨,楼主你就得再练眼了!
仁涵四海
发表于 2016-5-19 14:24:54
陈显兵 发表于 2016-5-19 13:53
静下心来,由领导们去评说吧。
文界谁是领导?你掌握了真理你就是领导。
陈显兵
发表于 2016-5-19 14:25:56
摘自郑溢涛(纲要)
【要么是某些“演员”(可能多是版主)擅自邪路肆虐,基本上架空、强奸了主事人本意。如是后者,显然是主事人所托非人,换人越快越好!】。
喂,大哥呀,你要入市民网当领导就去当吧,关网友们什么事?
陈显兵
发表于 2016-5-19 14:42:25
郑溢涛 发表于 2016-5-19 14:22
跟他们讲司马光王安石,多余的!
楼主心太好,要当和事佬。
应知正邪争,总是难和好!
王、司马的对论是千古名篇,为什么是(多余)的呢?
郑先生译出来吧,考考你的古文底子有多厚。{:titter:}
仁涵四海
发表于 2016-5-19 14:47:51
本帖最后由 仁涵四海 于 2016-5-19 15:18 编辑
郑溢涛 发表于 2016-5-19 14:22
跟他们讲司马光王安石,多余的!
楼主心太好,要当和事佬。
应知正邪争,总是难和好!
世上人事是在不断变化的。正邪在一定条件下也会转化。我相信人性存善恶二面,弘善弃恶称为好人,作恶灭善就成坏人。是故人非天生而作恶,天生而为善。明思想家哲学家王阳明说过:"天下无不可化之人。"有公共情怀的文人,必以文载道,教学相长,宽已待人,严以律己。对认为丑恶之事,在指出之同时,必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亦要允许对方反驳或发表不同意见,并予充分的尊重。真理才能越辩越明,而真理亦不一定总是在自己手里。
郑溢涛
发表于 2016-5-19 14:48:59
陈显兵 发表于 2016-5-19 14:25
摘自郑溢涛(纲要)
【要么是某些“演员”(可能多是版主)擅自邪路肆虐,基本上架空、强奸了主事人本意。 ...
我说错了么?!哈
抄我每一条,都可为你们画像!
陈显兵
发表于 2016-5-19 15:07:42
本帖最后由 陈显兵 于 2016-5-19 15:21 编辑
分析郑先生上网心态;
我是小鲁,以杂文家著称;
我的文章贴上来是最好的,至纯至洁的;
一定要顶置,加红,谁不能够超越于我;
在我贴下回贴拣好的说,才是真朋友;
在我帖文下有异议者,一律视为小人,动物类。
大约如此。
郑溢涛
发表于 2016-5-19 15:47:19
陈显兵 发表于 2016-5-19 15:07
分析郑先生上网心态;
我是小鲁,以杂文家著称;
我的文章贴上来是最好的,至纯至洁的;
将我的“纲要”理解成“纲领”,说周氏兄弟“从来不和”,这些常识性错误都不愿承认,还谈什么学说学术!
郑溢涛
发表于 2016-5-19 15:49:27
仁涵四海 发表于 2016-5-19 14:47
世上人事是在不断变化的。正邪在一定条件下也会转化。我相信人性存善恶二面,弘善弃恶称为好人,作恶灭 ...
将我的“纲要”理解成“纲领”,说周氏兄弟“从来不和”,这些常识性错误都不愿承认,还谈什么学说学术!你还跟他怎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练好眼光识人,才是当务之急!
仁涵四海
发表于 2016-5-19 18:40:05
本帖最后由 仁涵四海 于 2016-5-19 18:42 编辑
郑溢涛 发表于 2016-5-19 15:49
将我的“纲要”理解成“纲领”,说周氏兄弟“从来不和”,这些常识性错误都不愿承认,还谈什么学说学术! ...
历史知识浩瀚如大海之水,谁能取尽之,每个人都无法通晓全部历史,故文人之缺乏历史知识,亦属正常,不坚持错误认识就好。学史之目的,是古为今日用。
陈显兵
发表于 2016-5-19 19:45:04
郑先生;
(现象)和(纲要)可以相提并论的吗?
现象,是事物表现出来的,能被人感觉到的一切情况。现象是人能够看到、听到、闻到、触摸到的。可分为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
纲要,对即将实施的内容,整理和规划出其内部关键事理(大纲)和重要的部分。
陈显兵
发表于 2016-5-19 19:58:21
上网一问,都有解答的。
现象和纲要本来是两个版本,郑先生,又在来料加工混在一块。{:lol:}
铁水奔流
发表于 2016-5-20 11:31:59
郑溢涛 发表于 2016-5-19 14:17
楼主心太好,要当和事佬。
应知正邪争,总是难和好!
把公共导向的论争看成个恩怨,楼主你就得再练眼了 ...
你没有必要搅浑局面了,一个大事做不来、小事被搞砸、处处树敌的人,能有什么作为呢?
中华神盾1
发表于 2016-5-20 11:34:12
郑溢涛 发表于 2016-5-19 14:22
跟他们讲司马光王安石,多余的!
楼主心太好,要当和事佬。
应知正邪争,总是难和好!
即便是楼主为你说话,像你这样忘恩负义、睚眦必报、乱咬乱吠之狂徒,也不会有善意回报的
铁水奔流
发表于 2016-5-20 11:35:14
陈显兵 发表于 2016-5-19 14:42
王、司马的对论是千古名篇,为什么是(多余)的呢?
郑先生译出来吧,考考你的古文底子有多厚。{:titte ...
此家伙已经咬人咬成习惯了,哪里会翻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