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娥冤 发表于 2012-6-4 14:36:03

海丰县附城镇个别领导干部真是牛!

本帖最后由 窦娥冤 于 2012-6-4 15:37 编辑

我这里所反映的并非海丰县附城镇所有的领导,而是个别的党政领导。情况是这样的:某海丰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的项目经理于1998年至1999年期间,由附城镇政府发包,带资建设施工了县二环路北侧的排水沟。该工程竣工后,该项目经理于1999年10与附城镇政府结算,工程造价为632974.47元。由于当时附城镇政府经济困难,为此该镇根据上级有关以地建路,解决二环路建设资金的政策规定,将附城镇政府位于二环路南鹿境小区七间共计1377.5平方米的建设用地,以每平方米260元的价格,抵偿了358150元工程款。上述七间建设用地,立在其妻子名下的有3间,立在其儿子名下的有4间。2000年11月13日,附城镇政府也出具了收款收据和《海丰县城二环路以地建路安置证明书》。

2004年期间,当时的附城镇长党委书记、附城镇长、附城镇党委副书记、国土所长,看到上述用地周边地方地价飙升,而这几块土地因暂时未能办理国土使用证而一直闲置,他们利用手中权力,以权谋私,乱作为,将这几块土地再次卖出给姚宝琴等人,造成了一女嫁两夫。根据时任该镇国土所所长介绍,2004年间,附城镇党委书记、镇长、抓国土线党委副书记,叫他办理了姚保琴等6户在鹿境小区以地建路安置证件。

这些人没有一个是工程队的人,没有一个有拥有以地建路取得建设用地的资格的。没有,都没有!况且,该项目经理在2000年交纳费用时,每平方米是260元,而他们是2004年或2007年交纳费用才190元。这是什么道理?难道这4年7年内,物价不仅没有上涨,反而下降了?不由得让人怀疑这其中的猫腻。

2010年间,该项目经理得知政府已同意办理鹿境小区建设用地国土使用证,找到该镇要求有关部门协助尽快办理。而该镇政府则以“因工作人员失误,导致建设用地被镇政府重复出卖”为由,拒绝给该项目经理出具办理国土使用证的相关手续。随后,该项目经理也多次找到该镇党政主要领导,他们或不理不采,或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2010年6月25日,该项目经理向海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确认他的七间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并判令该镇出具相关手续给他办理国土证件。县法院受理起诉后,法院追加了第三方参加诉讼。该镇提供了第三人材料后,该项目经理方发现第三人不是上述领导的亲戚,那么就是朋友。案件经过二次开庭后,已查明第三方购买的时间后于该项目经理以土地抵偿工程款的时间;同时,根据国务院规定从2001年起,国有土地的买卖必须通过招标、拍卖程序的要求,第三方没有执行“招、拍、挂”有关程序。因此,第三方的购买不符合程序、不符合规定,明显无效。至今两年法院仍未判决,希望法院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让人不得不感慨:海丰县附城镇个别领导干部真是牛!

海丰你爱不爱 发表于 2012-6-4 14:38:34

本帖最后由 海丰你爱不爱 于 2012-6-4 14:40 编辑

额……黑暗的事情真是层出不穷

忧郁的天使 发表于 2012-6-4 14:58:02

这是领导利用职权在为自己的亲戚谋福利吗???

新青年 发表于 2012-6-4 15:29:37

楼主怎么都不敢把这些人的名字写出来呢?
04年的附城镇国土所所长应该是魏如忠吧?

fake 发表于 2012-6-4 16:25:56

一个小小的镇领导就可以一手遮天,可见海陆丰地区有多少黑幕。

624815006 发表于 2012-6-4 16:26:36

请楼主把所有人的姓名列出来,公示天下百姓。
谁是谁非没关系,百姓自会定夺。

jichcor 发表于 2012-6-4 16:27:25



楼主有本事就请高层把这些黑手拉下马。我们等着你发来喜讯

新青年 发表于 2012-6-4 17:19:13

本帖最后由 新青年 于 2012-6-4 17:26 编辑

呵呵 楼主要讨公道这路可不好走咯
猜猜这些领导都是谁?

新青年 发表于 2012-6-4 17:22:08

jichcor 发表于 2012-6-4 16: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有本事就请高层把这些黑手拉下马。我们等着你发来喜讯

都是人民群众啊,能帮忙扩散就帮忙扩散吧,说不定哪个青天上网不小心看到,也算我们帮到楼主了,造福苍生了。

新青年 发表于 2012-6-4 17:26:53

624815006 发表于 2012-6-4 16: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楼主把所有人的姓名列出来,公示天下百姓。
谁是谁非没关系,百姓自会定夺。

呵呵 楼主要讨公道这路可不好走咯
猜猜这些领导都是谁?
2004年期间任附城镇党委书记颜荣林(现任海丰县卫生局局长)
附城镇国土所所长魏如忠(现在在县国土局,什么职位就不清楚了)
另外一个不知道是谁,谁来补充一下?但好像都是现任的领导啊!

一个人弹琴 发表于 2012-6-4 17:50:13

哎,有亲戚给政府做过建筑,要自己先垫资,而且做完之后政府还不把钱还干净,每年年末都要去政府讨钱。
哎,农民工带资辛辛苦苦地建设,政府没钱就以地抵款,当时的地多便宜啊,现在见地升值了就吃回去了,太黑心了!!!

一个人弹琴 发表于 2012-6-4 17:51:44

fake 发表于 2012-6-4 16: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个小小的镇领导就可以一手遮天,可见海陆丰地区有多少黑幕。

看楼主写的 好像不止一个啊~~~都黑成一团了!!!

阿拉看城市 发表于 2012-6-4 20:29:46

关注!

海陆 发表于 2012-6-4 23:32:44

当时的附城镇长党委书记、附城镇长、附城镇党委副书记、国土所长,

这里面说的有几个人,3个人吗?

新青年 发表于 2012-6-4 23:44:00

海陆 发表于 2012-6-4 23: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当时的附城镇长党委书记、附城镇长、附城镇党委副书记、国土所长,

这里面说的有几个人,3个人吗?

应该是4个人,同一时期不能同时担任两个职务的吧?而且 文中有一句“时任该镇国土所所长”所以应该是附城镇长党委书记、附城镇长、附城镇党委副书记、附城镇国土所长4人

新青年 发表于 2012-6-4 23:51:47

今天看到另一个帖子也是在说类似的这种,土地基本上都成了领导们的私人油水了!!气愤!! 表示继续关注

我信母猪会上树L 发表于 2012-6-5 00:28:19


牛B还是牛


向汕尾"三打"办强烈举报:汕尾中国电信的不法行为。
http://www.swsm.net/thread-77772-1-1.html


联名一百人到法院告汕尾中国电信
http://www.swsm.net/thread-77930-1-1.html

shizhong 发表于 2012-6-5 02:07:11

我们村的集体土地都给联河管区买给私人数载,到近期开工建设才知道。农民没权没钱,只能团结一致拼死讨回公道,试问一个管区政府有什么权利买卖属于自然村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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